基本流程为:接受货主委托――租船订舱――装箱集港――报关――制作提单――寄提单和核销退税单据。 一、接受委托 接到货主委托后.应先从以下几方面确认,包括该单位在出口地海关备案(年审)情况;报关单据是否齐备(全套报关单据有委托报关协议、出口货物报关单、装箱单、发票、合同、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涉及的各种证件);海关监管条件中所要求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备;该票货物配哪种集装箱;有无特殊要求等内容。 二、订舱 根据货主的海运委托书的要求,与船公司落实舱位(取得船名、航次、提单号)、装箱点、集港时间、地点。 三、装箱集港 1.产地装箱: 船公司根据货主要求,把空集装箱运至托运人的仓库或工厂将货物装箱后,直接将集装箱运至集装箱堆场或直接集港。 2.工厂送货:工厂或 托运人将货物发运到船公司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,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。在需要时,托运人要到装箱现场察看装货情况,防止短装或装错。 四、报关(出口通关操作流程) 五、制作提单 根据舱单以及海运委托单的有关内容打提单,并把提单内容传真给委托人确认无误后打制正式提单。 六、寄提单和核销退税单据 在确认货物已装船启运后,要尽快把全套提单寄给委托人,使其有充足时间办理结汇手续。 海关放行后,要尽快把海关盖章的出口退税报关单以及核销单寄给委托人。